发布时间:2019-11-25
廊坊公司注销后,公章也失去法律效力,如果继续使用公章并签署合同,可能会导致欺诈,并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。那么廊坊公司注销时公章需不需要注销呢?和廊坊会计公司一起来了解吧!
1、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印章,如因单位撤销、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,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,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”。
2、如果是根据《公司法》设立的公司,公司注销后,印章不会被回收,由股东自行处理。非公司制企业法人,注销时必须向工商部门上交公章。
非公司型企业如需注销印章,需自带身份证和印章,申请工商税务刻制印章登记卡和注销通知书,并到相应的工商部门进行印章回收。
综上所述,公章注销并不是公司注销中必不可少的流程,公章可以自行保存不回收。然而,为了安全起见,仍有必要回收或销毁公章,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。
1、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》;
2、刻章登记卡原件;
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指定委托书;
5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6、公章、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。
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的过程中,有很多事情需要注销,也需要到相关部门来回办理。工商营业执照注销也是由于公司的经营问题造成的,公司取消时,需要为公司做相应的准备。